厦财库〔2016〕28号
各区(管委会)财政局,各区代理支库,各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
为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体系,实现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 121号)精神,在总结市级、湖里区、海沧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就进一步推进区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的重要意义
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建立新型安全管理信用体系,实现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是深化财政国库改革、提升国库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工作,能够促进财政管理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降低行政成本,破除基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制约瓶颈,加快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全覆盖。各区(管委会)财政部门、各区代理支库、各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要充分认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的重要意义,组建领导小组,科学规划,建立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二、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
(一)统一规划、分批推进
按照《365bet体育在线下载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关于启动厦门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厦财库〔2015〕3号)的要求,全市统一规划,分批推进我市国库业务电子化改革。目前,我市已完成市级、湖里和海沧试点区的部分业务电子化上线工作。思明区和翔安区要在2016年完成业务系统改造、电子凭证库安全支撑控件部署以及相关软件、网络的联调测试工作,并正式上线。其他区原则上于2017年开始使用电子化管理功能办理国库业务。
(二)研究制定本区实施方案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范围包括财政实拨资金、国库直接支付、授权支付以及其他各类财政国库收支、对账报表等业务,各区可以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步骤。各区财政部门和代理支库要按照“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统一支撑软件”的指导思想,依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3〕173号)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本区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总体实施规划、业务调整思路、系统改造方案、网络及信息安全部署方案、责任分工、时间安排、费用评估等主要内容。2016年6月30日前,除湖里区和海沧区外,各区财政部门和代理支库要将实施方案分别报送市财政局和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备案,待批复后实施。
(三)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1.建立配套管理制度。各区财政部门及代理支库要牵头组织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各参与方,规范业务流程、业务单据样式、业务印章使用,明确各方责任、义务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业务范围,制定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施细则或签署电子化业务办理协议。制定差错处理机制和业务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关业务处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根据会计核算相关制度和电子化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合理划分岗位权限,确定相关操作规程,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2.完善安全基础环境。各区财政部门要以市级财政为核心节点,实现与代理支库、代理银行之间的网络连接,预算单位通过市级财政网络访问代理银行自助柜面系统,代理银行、代理支库、人民银行间要建立互通的专用通讯网络,财政部门及银行需加强网络安全保障意识,对网络线路和配置进行优化,避免网络故障。各代理银行要按照全市统一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配套软硬件及服务采购需求参考标准,配备相应的基础软硬件环境,其中,电子凭证库软件需经市财政局向财政部统一申领,签名服务器、印章服务器、USBKey等要满足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技术和应用标准,并提前与电子凭证库做好功能测试、性能评估工作。要根据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有关规定,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试工作,加强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电子审计、信息安全等基础环境安全建设,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四)抓紧开展实施工作
1.改造业务系统。各区财政部门、代理支库要牵头组织本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各参与方,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完成各自业务管理系统改造,财政业务系统安全开发必须紧密依托财政部门统一的财政身份认证系统。
2.做好联调测试。各区财政部门、代理支库要认真组织本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各参与方,充分做好业务系统联调测试工作,要加强组织协调,统一部署、分工配合,按计划做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相关系统的联调测试、问题反馈和处理等,确保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相关系统上线后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3.统一部署安全支撑控件。电子支付安全支撑控件包括数字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凭证库等一系列功能,是电子凭证的“保险柜”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运行的重要载体。各参与方要按照集约、安全、高效的原则进行部署,各区财政部门电子支付安全支撑控件原则上在市级财政集中部署,代理支库及代理银行在管辖分行集中部署。
4.做好培训和服务工作。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各参与方要高度重视电子化改革培训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相关业务人员扎实掌握电子化管理新业务、新技术,熟练操作电子化管理系统相关功能,提高业务办理能力,确保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顺利推进。
(五)按期完成改革任务
各区要按照“循序渐进、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积极稳妥,注重实效、不断完善”的原则,结合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进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我市区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分三个阶段推进,具体改革进度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16年5月底前,完成思明区、翔安区各项前期准备工作。2016年9月底前,完成思明区、翔安区与代理银行之间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上线工作。具备条件的区要力争于2016年底前完成区级代理支库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
第二阶段:未列入改革第一阶段的行政区要提前做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前期准备工作,2017年9月底前,完成区级财政、代理支库、代理银行之间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
第三阶段: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实现市、区、乡镇预算单位全覆盖。
各区要按照上述时间安排提前准备,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具备条件的区可申请提前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
各代理银行应按照上述三个阶段的计划及内容,结合自身情况,提前完成代理银行分行及各分支机构相关软硬件的采购、部署、升级、培训以及行内外相关制度制定等工作。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如不能完成相关配套系统的改造,影响整体改革进展,市财政局及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将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其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资格。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参与方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电子化改革相关制度和要求的宣传贯彻工作,明确管理要求和操作规程,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充分利用电子化改革契机促进财政管理水平和预算单位内控机制建设的提升。
(二)强化安全管理。在电子化管理实施工作中,各区应按照不相容岗位要求配备相应管理人员,要把确保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数据安全、资金安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安全第一、进度服从安全,市财政信息中心和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技术部门要严把技术和信息安全关。
(三)做好业务融合。各区财政部门、代理支库要将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与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借助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安全认证系统改造机遇,构建高效率和高效益的财政国库运行机制,利用网络化优势解决基层银行网点不足、清算时间过短等问题,推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现全覆盖。
(四)及时跟踪反馈。各区财政部门、各区代理支库要会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各参与方,做好实施情况的跟踪记录,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细化操作规程,有关进展情况节点要及时报告市财政局及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
附件: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365bet体育在线下载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
2016年5月10日
(联系人:市财政局 潘习津(国库处) 电话:5398269
曾俊杰(信息中心) 电话:5398230
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林韡(国库处) 电话: 5899952)
365bet体育在线下载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