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建设单位:
为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和财政直接支付比例,经研究,决定从
一、范围和对象
一般预算及基金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资金(不含偿债资金)中,按照原用正常拨款方式,拨付给各市属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单位及新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国有建设单位(国有建设单位名单见附件一)。
二、支付方式
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基本建设资金支出的支付方式包括直接支付方式和授权支付方式两种,具体由市财政局审核确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进度以及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合同提出支付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三、会计核算
具体会计核算办法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厦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厦财库[2004]6号)的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开设单位零余额账户
1、选择一家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网点(市属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包括工行、建行、农行),作为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开户银行,通过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办理零余额账户的网上审批工作。
2、财政审核同意后,单位应登录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打印《开户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市财政局(国库处)加盖开户专用章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开户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3、单位完成银行账户开户手续后,将有关开户信息填写到《预算单位预算资金印鉴卡》(格式见附件三),送财政支付中心备案(一式两份,一份报送财政支付中心,一份单位留存),以此作为财政集中支付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初始化的依据。
(二)准备硬件设备
1、一台计算机,最低配置为piii800/
2、一台平推式票据打印机,参考型号为EPSON 680+。
(三)其他准备工作
1、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及操作系统培训。
2、配合市财政局信息中心做好网络连接。
3、新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国有建设单位应于2009年12月29、30日,分两次向市财政局(基建处)报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各项准备工作的开展情况(格式见附件四)
附件一:新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设单位名单
附件二: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
附件三:预算单位预算资金拨款印鉴卡
附件四:国库集中支付各项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一览表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财政 国库集中支付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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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新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设单位名单
单位名称 预算编码
1、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 812022
2、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12143
3、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 812014
4、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812040
5、厦门市政工程公司 812028
6、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12018
7、厦门海湾投资有限公司 812204
8、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12011
9、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812312
10、厦门市环境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12032
11、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812070
12、厦门市同安区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 812074
13、厦门象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12049
14、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12323
15、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812318
附件二:
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
一、授权支付
1、建设单位根据预算指标及相关文件资料,按照项目进度按季编制授权支付用款计划,通过系统提交市财政局审核。
2、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将《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电子数据发送到人民银行及代理银行。
3、代理银行根据财政局下达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向相关预算单位或建设单位发出《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帐通知书》。
4、建设单位在《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帐通知书》确定的授权支付额度内,录入并打印《授权支付凭证》并将电子数据发送到代理银行。
5、代理银行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加盖预留印签、支付密码的《授权支付凭证》,与电子数据核对后办理支出,将款项支付给收款单位。
6、建设单位凭代理银行出具的《授权支付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二、直接支付
由建设单位将收款单位的名称、开户行及帐号录入系统,有关信息由建设单位核实,并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
1、由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按照财政局审批的财政性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申请书,根据项目进度,通过系统提出支付申请,并打印《财政直接支付汇总申请书》,连同有关文件资料及电子数据提交财政局审核。应提供的文件资料包括财政性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申请书、财政直接支付汇总申请书、收款收据、相关合同、预付工程款支付凭证、工程价款结算单等。
2、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开具纸质《直接支付凭证》连同电子数据送代理银行办理拨款,将款项支付给收款单位。
3、建设单位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直接支付入帐通知书》进行账务处理。
附件三: 预算单位预算资金拨款印鉴卡 卡片编号: 单位名称 单位代码 一级预算单位名称 一级预算单位代码 单位负责人 零余 额账 户 开户银行 财务负责人 账号 经办人 启用日期 电话 邮编 备注 单 位 负 责 人 单 位 公 章 或 财 务 专 用 章 单 位 负 责 人 附件四: 国库集中支付各项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 工作项目 工作开展情况 完成时间 开设单位零余额账户 硬件设备准备 参加系统及操作培训 网络连接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