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会协〔2014〕22号)和省注协关于修订〈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闽注会协〔2016〕29号)的规定,我会参考福建省2016年综合评价排名公式的计算方法,结合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现状,对自愿提交的41家事务所2015年度的业务收入、注册会计师人数、诚信情况、培训情况等综合评价指标进行复核确认,并按各项评分指标进行汇总统计,评定了排名前三十位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为真实反映各家事务所情况,在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20日,我会将“厦门市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三十名信息”对外公示无异议,现予公告。
厦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