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降低划入健康账户资金的门槛,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账户基金的使用效率。参保人员健康账户资金的划入由原来每社保年度结转时个人医疗账户实际结余资金累计超过8000元的部分调整为超过3000元的部分,即在社保年度结转时个人医疗账户实际结余资金累计超过3000元的部分划入健康账户。调整后,约有61万参保职工受益(占参保职工人数的31.18%),比原来增加45万人,其中外来员工比原来增加24万人。
二是提高每月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额度,满足慢性病患者长期服药的需求。参保人员在每社保年度内,使用健康账户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消杀产品的累计金额,由原来每月不得超过200元提高到300元。
三是“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健康账户资金在定点零售药店也能使用,强化“保家庭”的综合保障功能。通过建立“家庭医疗共济网”,将家庭成员的健康账户资金统筹使用,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直接使用社保卡即时结算实现互助共济,减轻了整个家庭的医疗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