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5元,即取得厦门户籍已满5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230元提高到245元;取得厦门户籍不满5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
本次增加的基础养老金部分自2014年7月1日起发放,预计5月底发放到位。据统计,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约有57700人,其中,取得厦门户籍已满5年的有53300人,取得厦门户籍不满5年的有44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