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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厦门文化体制改革的研究

发布日期:2014年04月22日   

市财政局教科文处

 

一、厦门市文化产业改革的背景与意义 

2009年国务院颁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首次将发展文化产业上升到国家战略,提出把文化产业培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性新兴产业。2010年党的第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将文化产业发展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将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在文化产业改革的大环境下,2003年厦门广电被列为全国首批35个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厦门市以此为契机,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2005年,厦门市成立了以市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和协调全市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发展工作。2006年,厦门市响应国家号召,将文化体制改革放在政府的重要日程上。同年,福建省将厦门市确定为文化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2010年,厦门市将市文广局、广电局和新闻出版局进行撤并整合,成立了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经过一系列的改革,厦门市文化产业的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如:厦门市分别于200520102011年三年夺得“全国文明城市”桂冠;在2011年的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厦门市作为全国文化改革工作先进地区受到了表彰;创建了多个公共文化工程,实现了“村村有农家书屋”的目标;先后完成了厦门音像出版社、厦门广播电视报、厦门广电培训中心、厦门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同安区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厦门外图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的转企改制工作;厦门日报社从单一党报发展为包括厦门日报、厦门晚报、厦门商报、海峡生活报、双语周刊、台海杂志、华亿传媒、发行公司、印务中心和报业旅行社等在内的传媒集团;成立了厦门广电节目有限公司和厦门报业发行有限公司;创办了海峡两岸文化产业交易博览会、《台海杂志》、《台商周刊》、海峡两岸图书会,促进了海峡两岸的交流。

厦门市国有文化企业是文化产业改革的主力军,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厦门市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深化改革,具有重要意义。第一,进一步激发文化单位的活力和内在动力,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制,使得经营性文化单位“去事业化”,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第二,国有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以后,内部的事业法人和企业法人属性相对清晰,企业对于宣传和经营管理的定位会更加准确。改制以后,文化企业可以继续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扩大国有文化企业对台交流中的影响,增进两岸人民交流。第三,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制后,可以重塑市场主体,建立现代企业用人制度。在激励机制下,打破文化单位工作者“吃大锅饭”的传统,同时放松国有文化企业的行政约束。为文化工作者营造出宽松且有激励的环境,有利于激发文化工作者的创作热情和文化创新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第四,转制后,国有文化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参与竞争。在市场上,激烈的竞争可以促使企业进行改革,实现企业跨媒体、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发展,增强国有文化企业的影响力。

二、厦门市国有文化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现状

(一)厦门市国有文化产业改革总体状况

 围绕着文化体制进行综合改革,厦门市文化产业在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日益凸显,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厦门市文化产业形成了包括传媒、印刷复制、图书发展、动漫游戏、文化旅游、文化会展、古玩与艺术产品产业等门类比较齐全的产业格局。

 2011 年厦门市文化产业单位 10877 个,全市文化产业单位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739.49 亿元,拥有资产 697.63 亿元,吸纳就业人数达 13.82 万人。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180.72万元,对GDP 的贡献率达11.7%。其中思明区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69.95亿元,占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份额最大。文化产业核心层(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新闻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增加值所占比重为18%,广播影视、出版发行增速均居全市前列。2011 年厦门市城镇居民对娱乐文化用品与服务的消费为 1354.22/人,占城镇人均消费支出的 6.07%,同比上年下降了1.3个百分点。2011 年,农村居民对于娱乐文化用品与服务的消费为296.92/人,占人均消费支出的 3.25%,同比上年增长 0.1个百分点。

(二)厦门市出版发行与版权服务改革与发展现状

近年来,厦门市出版发行业紧紧围绕海西建设和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大局,推动发展,深化改革,取得明显成效。至 2011 年末,全市出版发行业完成增加值 51.7 亿元,占全市 GDP 比重的 2%。全市有图书出版社 2 家,音像出版社 1家,从业人员22911 人。全年出版报纸 9种,定价总金额 2.3亿元;出版期刊 26种,定价总金额 1110 万元。印刷业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实现快速发展。至2011年末,印刷业单位759家,实现工业总产值115.75亿元,实现增加值17.43亿元,成为厦门市的重要产业之一。出版物发行格局进一步完善,发行业实现了多元化。至2011年末,全市出版物发行业销售总额6.1亿元,从业人员3868人,共有图书、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发行企业329家。

厦门市出版发行行业的良好发展态势与厦门市文化体制改革紧密相关。厦门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被评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企业;厦门对外图书交流中心整体转企,改制为厦门外图集团有限公司;报业、期刊业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海峡导报、厦门商报等完成编辑和经营“两分开”,厦门报业发行有限公司成立。厦门市通过推进出版发行体制和机制创新,整合、盘活资源,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厦门市表演艺术行业改革与发展现状

 厦门表演艺术行业是厦门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有专业剧团6个,即厦门小白鹭民间舞团、厦门市歌仔戏剧团、厦门市金莲升高甲戏剧团、厦门歌舞剧院、厦门市南乐团和同安歌仔戏剧。

近年来,各艺术剧团成果颇丰,为繁荣厦门市文化产业做出了重大贡献。从

演出规模来看,2011年这六个剧团国内演出数达904次,观众达55.26万人次;总收入达到8565万元,演出收入为787万元,同比上年增长77.7%,演艺市场开始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2011年厦门市群艺馆、文化馆合计8个,组织文艺活动410次,收入达3879万元,同比增长29.75%。演艺活动日渐成为大众文化消费的重要内容,演艺产业所具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逐步释放出来。

(四)厦门市广电行业改革与发展现状

作为中央确定的全国广播影视领域 7个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厦门广播电视集团以新闻宣传为中心,以广播电视为主业,是一家拥有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站、音像出版等多种媒体,涉足媒介广告、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和服务提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出版发行、文艺和体育市场开发等多种产业的综合性、区域性城市国有传媒事业集团。广电传媒具有公共资源和产业经营双重性质,广电传媒集团作为宣传功能与经济功能的共同体,承担节目宣传与产业运营的双重职责。厦门广电集团成立以来,按照“区分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产业,把可经营性部分从原有的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进行市场化运作”的总体思路,对内部组织结构进行了重大调整,形成公益性广播电视事业由政府主导,经营性广播电视产业由市场主导的发展格局。

2011年,集团总收入为8.64亿元,同比20107.48亿元增长15.53%;其中产业板块实现营业收入7.13亿元,较20106.05亿元增长约18%,约为集团化改革之初的2.5倍,年均增长近18%。通过体制改革和产业重组,较为有效地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广播电视事业和企业混营、市场主体缺乏、责任主体不明、绩效考核失灵、经济效益低下的问题,厦门广播电视改革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三、制约做大做强厦门市国有文化企业的因素

目前,厦门市在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过程中,发现了一系列问题。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体制机制、内部机制、资本运营和配套改革措施上。

1.从体制机制来看,厦门市国有文化企业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首先,政府部门集管文化与办文化功能于一身,管办不离,必然导致行政摊派,基层负担过重;政企不分使得资源的配置权集中于党政机关,而不是市场,必然造成文化内容的重复建设、结构趋同,导致同质竞争和非理性竞争;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采取“事业单位,企业化经营”模式,在实际工作中容易造成事企不分,产生机关化倾向严重、市场意识不强、内部管理制度约束不强和激励制度不合理等问题。其次,国有文化企业产权制度存在严重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产业产权虚置,结构单一,产权主体缺位,这种“缺位”使得市场产权不清,权责不明。产权不明,一方面国有企业难以形成独立的市场主体,进行市场化运作;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的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会出现委托—代理问题,经营者权力较大,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局面,造成政府管理失效和国有资产流失。最后,厦门市国有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分散在财政、宣传、文化等部门之中,多个管理部门按照自己的要求甚至自身的利益来行使职权,容易造成管理成本增加、管理效率低下。

2.从内部机制来看,厦门市国有文化企业主要存在以下三个缺陷。首先,国有文化企业权责不清,容易造成经营者追求自身的利益,导致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低下。其次,国有文化企业大多人为割裂文化产业链,不利于企业的统筹考虑,阻碍国有文化企业的做大做强。以报业为例,人为割裂采编和经营产业链。再次,国有文化企业在选拔经营者时,仍按照行政方式选聘主要领导成员,并且对他们采用公务员的办法进行考核,不与具体的经营管理目标挂钩。这种任命考核机制使得经营者缺乏创新动力,也不愿意承担经营风险。最后,在新技术、新知识日新月异的环境下,国有文化企业并不适应技术的快速发展,导致发展缓慢等问题。

3.从资本化运营机制来看,厦门市国有文化企业按照“事业单位,企业化运营”的双轨模式发展,基本上依靠国家财政部补贴和自身积累资金发展,无法进行资本化运营。第一,国有文化企业的产业化程度比较低,形成投资主体单一、融资结构单一、资本主体单一的局面,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第二,没有建立现代企业治理结构、资本运营的管理体制不完善、操作不规范。这些问题造成了资本运营效率的低下,甚至资本运营失败。

4.从改革配套措施来看,目前政府通常使用金融政策、税收政策、土地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对国有文化企业的改革进行扶持。由于国有文化企业的改革时间不长,政府、企业在运用和适应这些政策方面,还存在着很多问题。首先,金融扶持国有文化企业存在着以下难点。第一,国有文化企业高管缺少市场竞争经验,金融专业知识匮乏,对金融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认识不足,严重限制了文化产业资源与金融市场的对接。第二,金融机构不熟悉文化产业的情况和特点,缺少相应的中介结构协助产品进行创新,导致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无从着手的现象。其次,税收扶持国有文化企业存在着以下难点。第一,文化产业税收政策比较混乱,导致税收政策难以及时落实下去。第二,税收政策的优惠政策时效比较短,导致政策难以平稳过渡和衔接,国有文化企业难以适应。第三,国有文化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比较混乱,容易产生误解。第四,文化产业“走出去”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力,削弱税收在鼓励文化企业“走出去”的功能。再次,土地政策在扶持国有文化企业存在着土地资源缺少整体性的规划、缺少为国有文化企业“量身定制”的土地政策和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比较少等问题,难以支持文化企业的发展和壮大。最后,社会保障政策在扶持国有文化企业存在着社会保障政策尤其是养老险政策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平稳过渡,有效衔接,切实保障好员工权益等问题。解决不好这个问题,国有文化企业的改革可能会失败,文化企业也难以可持续发展。

四、做大做强厦门市文化企业改革的对策建议

在进一步深化厦门市文化产业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应将“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做强做大国有文化企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具体从文化企业的体制机制、内部机制、发展战略、资本运营模式和改革的配套措施等五个方面深化改革。

1.做强做大厦门市国有文化企业,应按照“分、转、合、管”的思路和方向进一步深化改革,形成合格成熟的市场主体。首先,应确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离、管办分离。推进政府由“办文化”向“管文化”归位;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归位;由“全面管理”向“公共管理”归位;由“建设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其次,应继续推进厦门市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完成转企改制,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再次,应在确保国有控股的前提下,积极利用社会资本,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推动厦门市国有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媒体的兼并重组,提高厦门市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最后,应按照“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的要求,加强出资人专业化管理,,实现主管主办制度与出资人制度的有机衔接。推动成立厦门文化资产管理专门机构(如,正在拟建的厦门市国有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资本为纽带,建立政府与国有文化企业的新型关系,理清宣传部门、出资人机构、主管部门和企业的责任边界。推动厦门市党委宣传部门、文化行政部门和国有文化资产监管部门共同建立统一顺畅、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

2.做强做大厦门市国有文化企业,应创新国有文化企业的内部机制,提高国有文化企业面向市场、参与竞争的能力。首先,完善厦门市国有文化企业的治理结构,把社会效应放首位,力求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的有机统一。可采取“主体+辅助”的治理模式,实现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会、党委会、编委会(简称“五会”,前三者为“主体”,后三者为“辅助”)之间权责明确、各司其职,主体系统和辅助系统的互动和制约。其次,厦门市国有文化企业应引入职业经理人机制,实行全员聘任制,减少行政干预。再次,厦门市国有文化企业应以“经营效益指标为主,宣传效益指标为辅”进行考核,将经营者利益与所有者利益结合一起,完善国有文化企业的激励机制。最后,厦门市国有文化企业应建立内部良性互动机制以防止转企改制后业务间人为割裂的弊端。

3.做强做大厦门市国有文化企业,应实施文化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首先,创新内容战略。整合优势资源,形成特色模块,打造品牌形象,实施品牌战略;借助“闽南”和“台海两岸”的本土特色和优势,实施“本土化”战略;利用闽南语、华人华侨资源,结合内外部资源与关系,培育外向型的国有文化企业,延伸开发境外市场,实施“走出去”战略。其次,创新业态战略。厦门市国有文化企业应全面升级基础技术,融合多媒体技术,创新业务形态,不断适应新技术、新环境的变化。再次,创新模式战略。厦门市国有文化企业应突破本土市场的局限、传统经营领域的竞争以及所有制束缚,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发展。此外,应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打造“全媒体”发展模式。

4.做大做强厦门市国有文化企业,应创新厦门市国有文化企业资本运营模式。一是要加大国有文化企业对资本市场的开放力度,包括利用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外资等三类资本;二是设立国有文化创业投资公司,开展规范的资本运营;三是积极利用厦门市文化产权交易平台的投融资功能和企业孵化功能,引入社会资本,克服厦门市国有文化企业的投融资瓶颈,为国有文化企业并购重组提供资金支持。

5.做大做强厦门市国有文化企业,应完善改革配套措施。厦门市文化产业改革应与财税、金融改革相衔接,研究出台促进厦门市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土地、社保等新措施,以发挥好政策的杠杆作用扶持厦门市国有文化企业作强作大。首先,应完善金融扶持政策,推动多元化、多层次的信贷产品开发和创新,加大有效的信贷投放;应加快厦门市国有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作价的标准化建设,解决国有文化企业获得资金困难的问题;应积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厦门市国有文化企业融资规模。此外,建议创新文化消费信贷产品以促进文化消费市场发展;建立财政专项资金以引导金融机构资金进入文化产业。其次,应理顺国有文化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形成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合力,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再次,积极鼓励厦门市国有文化企业利用存量土地发展文化产业,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对厦门市国有文化企业提供优惠的土地税收政策,在土地取得、保有、转移阶段予以比较优惠的税收政策;可对文化产业园区的土地免缴土地出让金等“量身定制”的土地政策,鼓励厦门市国有文化企业发展文化产业园区,实现文化产业集聚发展。最后,在社会保障政策方面,厦门市国有文化企业可先进行试点改革,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逐步实现养老金收入多元化;允许转制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实行“补差”政策,费用在当期管理费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