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365bet体育在线下载关于印发2017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厦财监〔2017〕7号)要求,2017年5月11日至10月31日,开展了2017年度我市财政票据双随机抽查工作。通过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随机选取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中国共产党厦门市委组织部两家一级预算单位(含下级预算单位共20家)作为被检查单位,对其2016年度财政票据使用管理和非税收入收缴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
此次检查20家用票单位,主要领用往来结算票据、收款票据和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基本能按《厦门市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管理和使用财政票据。
2、非税收入收缴情况
20家单位中非税收入执收单位有4家,即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厦门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和厦门市人民会堂管理处,执收的非税收入项目主要是场地租金、频率占用费、房屋租金、住宿费、其他罚没款等,收取的非税收入均已按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二、存在问题
1、未及时核销财政票据
根据《厦门市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财政票据按季度核销,年度用票量少于200份的单位按年度核销。有3家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核销票据。
2、未及时变更《财政票据领用证》基本信息
根据《厦门市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票单位基本信息变更,应自情况发生之日起15日内,到同级财政票据管理部门办理《领用证》的变更。有9家单位的《财政票据领用证》基本信息发生了变更,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3、财政票据填写不完整,使用不够规范
根据《厦门市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票单位应严格按照时间、号码顺序和规定用途使用财政票据,做到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完整、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一致。有1家单位存在未填写项目名称的情况,违反了该项规定,有2家单位未按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票据。
4、存在应收未收现象
根据财政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执收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进行征收,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并对欠缴、少缴收入实施催缴。有1家单位存在应收未收现象。
特此通报。
厦门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