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直机关文明办的有关通知,现将我局组织志愿者参加2012年7月份文明交通督导与广场文明引导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督导时间:
二、 督导地点:
湖滨北路与湖滨中路十字路口、五一广场
三、 相关要求:
1、 参加交通督导的志愿者需戴志愿者帽子(财经大厦一楼保安处领取帽子,换班时自行交接),以身作则、文明劝导、不闲聊或玩手机。
2、 请各单位按照下表格人员安排,于
3、 督导结束后,请及时登记志愿者手册。
4、 五一广场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由资产中心统筹安排,主要职责内容另行查收传真。
局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