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
 
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有关工作(不包括金融、文化企业资产,下同),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和实施国有资本管理相关制度;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相关财政政策,并办理国有企业改革相关事项;负责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市级行政事业类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资产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监督执行情况,查处资产流失,对违法事件依法迸行行政处罚;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负责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立审批,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拟订公共资源配置相关管理制度,负责推进、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市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