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社保处处长王南榕(右)在厦视财政民生保障政策聊聊透节目中解读财政政策。
(摘自厦门日报)昨日,市财政局副局长林建造掌线“市长专线”,就我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财政政策与市民进行交流时表示,今年市财政还将对工业片区内的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补助;同时将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成长型中小企业可获优先补助
林建造表示,市财政专门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对象为在我市行政辖区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中小企业和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的信用担保机构、服务机构等。对于已入选本市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将优先给予资金补助。
据了解,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除了为大企业协作配套以及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等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类项目外,还包括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项目,重点支持为中小企业开展融资性担保的机构、开展小企业贷款的银行业机构;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主要包括融资服务、培训服务、信用服务、创业服务、管理咨询服务、信息服务、政务服务等项目。
专项资金对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类项目主要采用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扶持方式。无偿资助的项目,综合考虑项目特点和企业的信用状况、税收贡献情况等,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每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贷款贴息的项目,按照贷款贴息的额度,根据每个企业的信用状况和项目贷款综合费率等因素确定,贴息率最高不超过50%,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每年贴息额度最多不超过50万元。对融资担保服务项目和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则主要采用风险补偿、奖励等扶持方式。
进口台湾水果可获奖励
我市对台湾水果、水产品进口的企业也制定了奖励政策。林建造表示,从厦门口岸进口台湾水果、水产品且在厦门市注册的企业(以进口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为准),都可申请奖励资金。
据介绍,对于以“直航”运输方式从厦门口岸进口台湾水果,市财政将给予每吨700元的奖励。对于企业通过“厦金”航线运输方式从厦门口岸进口台湾水果,每吨给予800元的奖励。对于从台湾进口的活鱼等水产品,按照不同品种,进口1美元奖励0.5元至0.25元不等的人民币。
此外,2011年度进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且年度内无涉及通关、外汇、税务以及其他进出口业务管理等违规受罚记录的本市非生产性外贸企业,也可申请财政补贴。申请贴息的进口产品应当是